■轉載自臉書/台灣青年民主協會

監察院調查震驚台灣社會的林宅血案,直指情治單位介入司法偵查、誤導辦案方向,監察院糾正行政院!

1980年2月28日,台灣社會高度關注美麗島事件首次公開審訊,當天也是當時「敏感」的二二八事件日,沒想到,林義雄先生的住宅竟然遭到闖入,林義雄的母親與年僅6歲的雙胞胎不幸遇害,9歲大的長女也身負重傷。

由線索所見,兇手絕非隨機行兇,歹徒在林宅手段慘絕人寰,行兇時間超過80分鐘。當時政府雖然組成專案小組,然而,辦案方向遭到誤導,而且不敢偵辦情治單位是否涉入,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案情始終陷於膠著,直至今日仍懸宕未破。

1996年,監察委員江鵬堅與李伸一調查林宅血案,閱卷卻遭到阻礙,委員要求行政院2個月內必須組成專案小組,繼續偵辦情治人員涉案嫌疑。

然而,刑事局及高檢署在1996年、1998年、2007年、2009年四次重啟偵查,卻都沒有進展;直到2020年,促轉會發現情治機關誤導偵辦方向、隱匿及湮滅錄音帶等關鍵證據。

在新事證出現後,2022年,監察委員繼續調查,直到本月通過調查報告,調查結論提到,警總為首的情治單位組成「三O七會報」指揮司法偵查,一再誤導偵查,甚至以偵辦刑案為名,非法監控異議人士及其家屬;不僅如此,情治單位多重釋放不實訊息,操弄媒體,誤導民眾及輿論,為重大的國家暴力及司法不法行為,監察院因此提案糾正行政院,並要求國安會督導國安局檢討改善。

這次「林宅血案結案報告」包括六項發現:

一、情治介入司法

依當時《臺灣地區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林宅血案應由檢警偵辦,過去政府宣稱林宅血案是由刑事局「撥雲專案」小組主責。

但監察院調查發現,林宅血案發生後一個禮拜,國安局長王永澍就指示警總等情治系統組成「三○七會報」,指揮刑事局「撥雲專案」進行偵查,這就是情治系統介入司法偵辦。

二、誤導辦案方向

「三○七會報」從一開始就「排除軍方或情治人員涉案」,更宣稱血案是「陰謀分子內部報復」及「國際幕後操縱」,並以「清查黨外陰謀分子」名義,監控異議人士及其家屬。

林宅血案發生後一個多月,國安局上呈給時任總統蔣經國的「日報」明確指出「美麗島被告家屬、黨外人士、台獨人士、國際有關組織皆不可能犯案」,指兇手可能是「鷹派軍方人物」所為,目的在嚇阻黨外活動、全面掌控及引發衝突,以乘亂奪權;然而,三○七會報卻以「黨外主導的政治謀殺」的偵辦方向,就是因為情治系統刻意誤導。

三、阻撓刑案偵辦

過去政府辯稱現場因救人及關心人士進入受到破壞、兇手未留下跡證。然而,實際上竟是「三○七會報」處處阻撓專案小組。

林義雄先生長女,也是當時9歲的倖存者詳細描述兇手外貌,偵辦人員多次建議公布兇嫌模疑畫像及特徵,配合破案獎金鼓勵民眾檢舉,但「三○七會報」不予裁示。

警總監聽林宅,錄到兇嫌在案發後從林宅撥打了2通電話,第1通打到104查號台詢問「金琴餐廳」的電話,第2通直接打給金琴餐廳找「王春風(發)」,但沒有等到對方接聽就掛斷電話。沒想到,國安局竟然對專案人員說「錄音帶已沖掉」,但警總內部會議紀錄記載,清楚寫著電監處回報林宅監聽錄音帶「已全部保留」。

專案小組預計前往「金琴餐廳」扣押點餐單及簽帳單,想透過指紋逐一清查現場人員,但請示3天後獲准,相關單據已遭銷毀。

情治系統拒絕揭露監聽錄音、兇嫌圖像等重要證據,卻指示專案小組對「化名」之「王春風(發)」花費大量人力清查比對。

四、操弄媒體

調查發現,情治單位多重釋放不實訊息,引導當時威權政府掌控的媒體,誤導輿論及民眾。

案發後聯合報社論稱:「有位官員暗示,因為政府調查暴力事件時,林義雄一直『非常合作』,所以報復也可能是造成這件滅門血案的動機。」呼應警總所謂「黨外主導政治謀殺」的說法。

案發隔日中國時報報導宣稱林義雄先生的長女「見過甚至認識兇手」,但且她警詢筆錄中明確表示「不認識」兇手。

配合「中華日報」報導,將偵辦方向指向黨外人士游錫堃等人犯案,但游錫堃當日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據而作罷。

媒體大幅報導鄰居目擊澳洲學者「家博」於案發時在林宅門口徘徊,甚至進入林宅,但事實上,警總早就監聽瞭解,家博在案發日中午從國際學舍打電話與林家雙胞胎姐妹聊天,談了10幾分鐘,不可能跑到林宅犯案。警總明知實情卻隱匿關鍵電話,誤導民眾及辦案人員認為「大鬍子家博」涉有重嫌。

情治單位結合媒體宣稱「林義雄羈押時出賣他人引來殺機」,但事實上,林義雄當時因為不配合而遭受警總殘酷的刑求,有明確的事證。

五、包庇犯嫌

林宅血案發生前,臺北、高雄美麗島服務處、黨外人士黃信介、周平德住處及黨外活動遭到多起暴力打砸,當時情治機關指稱是「黨外的苦肉計」。

然而,解密文件發現「撥雲專案」檢送黑道首惡戴姓嫌犯涉及上開黨外打砸事件的秘密錄音及情資,研判戴某可能也涉入林宅血案,三○七會報隨即在警總的要求下,指示交由警總查證,但事後不了了之。

六、運用黑道

當時警總並沒有將竹聯幫或陳啟禮等不良分子列為清查對象,且還利用取締流氓的職權,對多名黑道要角「轉化運用」控制社會,檔案中記載情治人員為黑幫圍事、接受招待的共生關係。

監察委員強調,林宅血案是在戒嚴體制下,情治單位獨大橫行的國家暴力行為,迄今猶在政治檔案「永久保密」的遮羞布掩飾下未能大白天下,是為民主國家之恥。

因監察院糾正權之行使對象,僅限於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不及於國安局,故對於林宅血案國家暴力行為,提案糾正行政院,並要求國安會督導國安局檢討改善。

監察委員也提到,「國家暴力的受難者及其家屬有知道真相的權利,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沒有和解更遑論寬恕。」期望監察院本次調查,能走出回復歷史真相及促進社會和解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