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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台中興富發建案塔吊吊臂掉落捷運軌道造成1死10傷,台中市警方傳訊工地蔡姓工頭及工人等8人到案說明,11日依傷害、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捷運公司表示,將對涉案廠商求償至少新台幣2億元以上。
事發的興富發公司表示,初步判定是吊掛的鋼索斷裂,詳細原因還在調查釐清。這次造成的損害,絕不推卸相關法律責任,對受傷的傷患,必盡最大的慰問及關懷。
台中南屯區文心南五路、文心路口的興富發建設公司一處建案,10日中午12時許拆除頂樓塔吊時,發生吊臂掉落意外,直接砸破台中捷運綠線的隔音牆,更刺穿車廂,造成1死10傷。台中市都發局經開會後決議,興富發目前在台中市的9個建案全面勒令停工,進行安檢,並需由第三公正單位確認安全無虞,並報都發局同意後,才可繼續施工。
針對這起工安意外,原本都發局說明裁罰金額新台幣27萬元起跳,經過盤點相關罰則,市府表示,以「重罰、重賠、重求償」為原則,依違反建築法等相關規定,開罰最高共81萬元;加上中央勞動部職安署也開罰30萬元,首波裁罰金額總計逾百萬元,未來將視查處結果決定進一步懲處及金額。
傷者中有名加拿大籍柯姓男子表示,列車當時停在捷運站時突然發生巨響,就看有東西掉在軌道上,此時車門卻開始關上準備開車,旁邊的人說:「不要走、不要走」,列車內的工作人員用無線電大喊「不要開車」,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列車還是持續行駛,接著就撞上掉落的吊臂而發生意外。
台中捷運公司11日公布事發當時捷運站內與車廂的錄影畫面,可見捷運列車在當天中午12時26分50秒進站,站外建案吊車吊臂在12時27分04秒砸到軌道隔音牆,站內保全員在12時27分14秒察覺軌道異狀向站長回報。
接著,12時27分22秒列車執行關門作業,12時27分26秒列車內隨車人員發現軌道異狀,呼叫行控中心並拿取鑰匙要開啟駕駛台蓋板以進行列車煞停,12時27分30秒列車離站。
12時27分45秒列車撞上軌道障礙物,列車偵測到障礙物才緊急煞停,12時27分52秒列車完全煞停。
台中捷運公司運務處長許泰銘表示,保全人員與隨車人員,在緊急狀況應變皆符合標準作業程序(SOP),但事發與應變時間太短,經檢討未來評估在月台設置緊急按鈕,避免類似意外發生。
至於乘客理賠,許泰銘說明,捷運公司有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每人最高額度是新台幣500萬元,傷者的部分第一時間已有先發放慰問金,後續依據單據進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