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監察院日前以13比0全票通過彈劾謝曉星,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糾正原能會對性別工作平等法認知偏誤、態度消極。

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去年被指控性騷擾、霸凌,監察委員葉大華指出,謝曉星多次在公開場合斥責、貶抑部屬,還有員工製作「老闆發飆日時間表」,顯然謝曉星責罵員工是長期行為,造成員工身心壓力及人格權受損。

此外,謝曉星從105年入閣後,進用8位秘書,多數為一定身高的女性,謝曉星面試求職者時,會問人家身高、血型、婚姻狀況、生育計畫等;謝曉星還要求女性員工請假前須當面報告,男性員工則只要傳訊息。

另證據顯示,謝曉星會盯視、上下打量女性部屬,對穿著打扮品頭論足,甚至逾越社會生活與公務需要,靠女性部屬過近;也曾對某女性部屬說她「好像少女」、「最美麗的風景」等,造成女性部屬感到噁心或反感。

葉大華表示,當機關首長本身就是性騷行為人時,由雇主自行調查顯有「球員兼裁判」疑慮,因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在107年就提醒各機關修法;但原能會只針對所屬機關首長進行修正,卻沒修正主任委員涉性騷時如何處理。

葉大華指出,因原能會將主任委員排除在外的獨特規定,導致謝曉星案發生時,原能會的「性騷申訴調查要點」無法調查謝曉星,才會由行政院專案調查;直到行政院調查完畢,原能會今年3月才刪除這項規定。

當媒體已大肆報導後,原能會雖增設監視器、張貼申訴專線等,葉大華表示,但原能會的主管始終以「沒有人申訴」為由,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當雇主知悉職場性騷擾事件時,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

葉大華表示,原能會未依規定對本案進行調查,也沒有對受騷擾者提供協助、保護措施,顯見原能會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認知偏誤、態度消極,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3日通過糾正原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