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組織改造是立法院的重大議題,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交通部組織法及經濟部組織法等案,農委會將升格為農業部;交通部下設觀光署、中央氣象署、公路局、高速公路局、鐵道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等7個三級行政機關,以及運輸研究所1個三級研究機構;經濟部則將新設5個署,包括商業發展署、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和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農委會將升格為農業部,並明定其掌理農業政策與法規規劃等10大事項,並設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等8個次級機關。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三讀條文明定,交通部掌理的10大事項,包括鐵路、大眾捷運與公路建設的政策、工程籌劃、監督及管理;公共運輸與公路監理的政策、籌劃、監督及管理;觀光發展規劃、宣傳推廣、資源開發建設及經營輔導管理的督導;海空運輸的政策與建設規劃及法規研擬等。

交通部掌理事項也包括,智慧運輸科技創新、數據應用等;郵務、儲金匯兌與壽險業務的籌劃、監督及管理;交通安全的政策規劃、協調、監督及管理;氣象監測及預報業務督導、交通領域的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政策的推動等。

三讀條文明定,交通部的7個次級機關,分別是觀光署、中央氣象署、公路局、高速公路局、鐵道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

至於經濟部組織法讀條文明定,經濟部依職掌設10個次級機關,包括:商業發展署、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水利署、智慧財產局、產業園區管理局、標準檢驗局、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本次經濟部組改將成立的「產業園區管理局」,負責原本「工業局」、「產業園區管理局」業務;「礦務局」與「地調所」整併為「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水利署」續留經濟部,益於有效整合民生與產業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