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一名21歲政大女學生7月時在新北板橋區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附近等公車,竟遭從高樓墜落的冷氣機砸死。新北地檢署8月29日開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認定女大生因事實明確的犯罪行為死亡,確定將補償死者家屬180萬元,讓不少網友質疑「人命只值180萬」?對此,律師林智群指出,這是國家為了保護被害人,先補償給被害人家屬的金錢,上限就是180萬,家屬後續還是可以向冷氣工人或廠商求償。

自7月1日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強調透過公私協力的方式擴大服務內涵,同理並落實對犯罪被害人各項權益的保障,修正重點以提升犯罪被害人保護層級、從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就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需求,提供必要協助或採取適當保護措施等;此法規定因犯罪導致死亡,被害人遺屬可申請遺屬補償金180萬。由於新法對補償金審議發放作業,將以申請從簡、審議從速、金額從優為原則,因此被害人家屬將可快速獲取補償金。

法務部保護司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協助女大生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另將提供女大生家屬必要的法律、心理諮詢,若家屬有需求,另將請律師協助家屬對出事故的包商、工人向法院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新北地檢署8月29日下午邀集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針對此案開會審議,委員依據申請資料認定女大生是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女大生家屬1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