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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黃明太涉嫌於2019年至2020年間炒股,並利用媳婦等人帳戶賺取買賣價差,不法所得新台幣1239多萬元,橋頭地檢署5日依《證券交易法》起訴黃明太,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對此,黃明太表示,尊重司法,他不懂檢方認定的獲利是如何計算,質疑檢方辦案過於草率。
高雄市議員黃明太為永紘工程、永紘營造、鳳嘉實業、清境展業及萬境展業實際負責人,今年5月間,橋檢接獲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提報情資指出,黃明太於2019年至2020年間,拉抬家族上櫃公司「和勤精機」交易股價,製造交易活絡假象,利用親人及友人帳戶,以盤前、盤中異常下單,及利用不同券商帳戶高價委託、假掛單方式,以達提高股價及成交量之目的,涉有操控公司股價重嫌。
檢方調查,黃明太在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3月中旬的16個營業日,影響和勤的股票成交價共計88次,包含上漲或下跌3至6檔,和勤股價與同期間同類的電機機械類股跌幅6.3%、大盤跌幅4.88%相比,和勤股價明顯異常,認定黃明太炒作和勤股價,嚴重影響證券市場交易秩序。
檢方指出,黃明太炒股實際獲利712萬1220元,另因部分股票未賣出,其擬制性獲利527萬6620元,不法所得合計1239萬7730元。
黃明太2021年也曾捲入炒股案,高雄地檢署偵結,依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橋檢5日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將他起訴,並宣告應沒收不法所得1239萬7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