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2017年蔡總統前往北投復興崗參加軍校畢業典禮,不料卻在校門口遭遇「拔菜總部」抗議民眾壓境,車隊一度遭到阻礙。這件事情引起當時國安高層的震怒,連當時臺北市警察局長,有「邱霸子」之稱的邱豐光,事後都因此下臺。
「復興崗事件」之後,國安特勤對於蔡總統的維安規格,有如驚弓之鳥,急遽升高。
2018年6月,蔡再次前往北投復興崗參加畢業典禮的時候,沿路層層鐵架警戒,人車管制,連附近的文化國小,都一度要封校停課。據傳,當時國安下達的指令有「三不」,不管多少人會來抗議,都務必讓蔡總統:「打不到、看不到、聽不到」。
總統有沒有下令「三不」,沒辦法親自詢問總統本人,我不敢確認,但從那一天開始國安特勤保護蔡總統的執行實務,確實就是這三不。問題是,「打不到」這點合情合理,特情保護總統,怎麼可以讓總統被任何東西打到?當然不可以。
但「聽不到」跟「看不到」,又是哪招?
根據特勤條例,國安特勤中心保護總統下鄉到各地,是有權指揮當地的警務人員。保護總統的目的,是不讓總統「受到傷害」,除此之外,民眾要「吶喊」要「舉布條」要「表達意見」,員警上前阻止、拉扯布條甚至搶奪發出聲音的器具,這與「保護總統」何干?
2019年11月,彰化一名退休員警黃錫富,站在路口拿汽笛喇叭要向總統陳情抗議,結果六七名員警上前將他團團圍住,還要搶奪他的汽笛喇叭。之後雙方發生推擠,一名員警跌倒,手腕受傷,黃錫富依妨害公務,遭到移送法辦。
沒想到,彰化地方法院,把當天員警身上的37個「秘錄器」,通通拿來全部聽過一遍,這才發現,當天早在衝突之前,分局長就已經下令:「直接上去圍起來,一有推擠,直接跌倒,用現行犯逮補」。
黃錫富幹了三十多年的員警,怎會不知不能動手推擠員警?回看當天的秘錄器,黃錫富就是把手舉高,高喊要陳情,但員警卻還是拼命想要搶奪他手上的汽笛喇叭,這才發生了衝突。
所以,重點不只是「分局長下令假摔」,重點還有「員警為什麼非得搶下那個汽笛喇叭」不可?
特勤保護總統,是保護元首的「人身安全」。民眾要喊、要罵、要舉布條,絕不是特情人員應該「優先排除」的事項。不管是「民怨」還是「景仰」?是「辱罵」還是「讚揚」?這都是總統該自己面對承受的,從來都與安全人員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