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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上月16日黑衣人砸警局衍生的「松山之亂」,全案14天火速偵結,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11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偵結結果,前派出所所長許書桓與巡佐傅榮光予以緩起訴1年;副所長顏敏森獲不起訴;至於闖入派出所的10名黑衣人,僅1人被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其餘9人獲不起訴。
檢方說明,涉犯滅證罪的前中崙派出所所長許書桓、巡佐傅榮光為袒護同仁聲譽「知法犯法」,但考量兩人無前科且歷年考績均為甲等,應無再犯之虞,處分兩人緩起訴1年,諭令兩人各支付15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且須受4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至於涉嫌縱放人犯的副所長顏敏森獲不起訴,檢方指出,顏敏森壓制毀損公物的徐權是為了制止他繼續咆哮;徐權也供稱,當時被壓制後,顏並沒有說已經「逮捕」他。檢方遂認定,顏敏森因時間太短暫,難以判斷徐權的行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當時只是對他施加「強制力」而非「逮捕」,因此顏並不符合《刑法》規定縱放人犯罪的構成要件。
另外,闖入派出所的10名黑衣人,雖值班警員對10人提告一般毀損罪,但僅徐權1人被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其餘王偉強、林冠辰、徐靖、曹喆、陳鵬宇、涂政廷、何聖宏、林冠億、許弘杰等9人則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