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遠望》2021年3-4月號 | 總390-391期社論

馬英九舊調重彈 故技重施

由於「保釣50」的主旋律是「漁權」,於是屢以《臺日漁業協議》作為「政績」炫耀的馬英九,便和「避談主權,只爭漁權」的漁民同被安排在上午場次,並進行實質上的主題發言。

馬英九配合釣教協的立場,說道:2012年9月25日,蘇澳區漁會近三百位漁民搭乘58艘漁船,在政府支持、海巡護衛下到釣魚臺海域進行「爭生存、護漁權」活動,是釣運史上最光輝的一頁,更成為臺日談判漁權、簽訂《臺日漁業協議》的莫大助力,進而立下「主權不讓步,漁權大進步」的里程碑。他並且批評蔡英文上任後,對日本卑躬屈膝,態度軟弱,政府不但無法成為保釣助力,甚至弱化保釣意識。例如,不對日本抗議日本新版小學教科書把釣魚臺列為日本固有領土,臺灣新修的課綱對於釣魚臺問題也不提我方對主權主張及論據,有些國中教科書只說「臺灣與中國、日本對釣魚臺主權問題爭議不斷」,彷彿事不關己,毫無主權意識。他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民間力量就益顯重要。所以,釣教協理事長陳美霞所做的種種努力,「令人深感敬佩」。

早在2013年4月10日馬當局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前後,《遠望》雜誌的社長林金源與總編輯石佳音(當時尚未接手《遠望》),就曾在《中國時報》陸續發表多文(見本期「保釣50週年」特輯第一部分「督促馬政府保釣的歷史回顧」)指出:日方始終堅持釣魚臺主權不存在爭議,因此馬英九實際上是以主動放棄爭主權而換得日本「施捨」它隨時可收回的漁權。外號「馬更正」的馬英九果然名不虛傳,他轄下的亞東關係協會祕書長羅坤燦和外交部當即分別針對我們的其中兩文來函「澄清」(參見〈《臺日漁業協議》和平共榮〉和〈外交部來函〉)。但是,我們的最後一文〈釣島際遇:宰相與孤臣〉直接戳破馬英九違反自己的國際法專業知識,指出:「馬英九似已放棄他任總統前主張『沒有主權就沒有漁權』、『保持爭議狀態,我們交涉才有空間』的立場,改以漁權為唯一優先。換言之,漁業協議的簽署,不因雙方有『擱置主權爭議』共識,而是我方片面『擱置爭議主權』。馬政府將漁業協議第四條(雙方保留關於「海洋法」問題的立場)視為『免責條款』,認為這是雙方同意擱置主權爭議的證明。國際法學者高聖惕指出:海洋法只規範由主權衍生的海域權利,不能反過來確定國際法上的主權歸屬。1999年《日韓漁業協定》第15條就規定保留關於『國際法』議題的立場,可見日方明知可用『國際法』表彰領土爭議存在,只是拒絕對臺方使用。」此文一出,馬政府才停止「更正」!

身為海洋法專家的哈佛大學國際法博士馬英九,從頭到尾都知道自己在愚弄不懂國際法的臺灣朝野。馬英九明知《臺日漁業協議》第四條為:「本協議之所有事項或為實施而採取之措施,均不得認為影響雙方具權限之主管機關有關海洋法諸問題之相關立場」,但是在該《協議》簽署當天由外交部發布的新聞稿中卻說:「我方亦堅持於協議內容列入『免責條款』(按:即上引《協議》第四條),確認協議各項規定不損及我主權及海域主張等相關國際法各項問題的立場與見解,確保我國對釣魚臺列嶼主權的一貫堅定立場。」可見馬英九(和他手下的外交官)明知「海洋法」與「國際法」具有不同意義,而日方只同意擱置由主權衍生的「海洋法」爭議(即「有關海洋法諸問題之相關立場」),並未承認在「國際法」上存在主權爭議。只因一般民眾都以為「『海洋法』就是一種『國際法』」,因此無法分辨馬當局對外(妥協)與對內(欺瞞)是在玩兩面手法。後來外交部在2013年4月29日函送《臺日漁業協議》給立法院查照時,乾脆避開這兩個專有名詞,只寫道:「《臺日漁業協議》係針對臺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之漁業作業安排,未涉及雙方對主權之主張。我方係在堅定維護釣魚臺列嶼主權及相關海域主張之前提下,與日方達成協議。」其實,「未涉及雙方對主權之主張」是因為馬當局根本放棄了跟日方爭議主權,輕易接受了日方以「主權無爭議(屬於日本)」為前提而進行單純的漁權談判。就這樣,在國際法博士總統的「專業」領導下,臺灣主動放棄跟日本在國際法上爭議釣島主權的權利,換來日本隨時可收回的漁權!

馬英九卸任後,在其《八年執政回憶錄》中仍提《臺日漁業協議》這項「政績」,但他不敢再扭曲史實,僅只簡單寫道:「協議第四條的『維權條款』(without prejudice clause),規定雙方對海洋法的主張,不受本協議影響」,沒有再胡說這是「擱置『主權爭議』」。去(2020)年10月,馬英九出版《釣魚臺風雲五十年──主權爭議的回顧與展望》,在提到《臺日漁業協議》時,他寫道:「雙方訂立了第四條的『維權條款』(without prejudice clause),就是這個協議下的任何的主張都不會影響雙方根據海洋法的現有立場。這是一個婉轉的主權爭議擱置條款,雙方對主權的立場都沒有變。」(頁70)確實,雙方對釣魚臺主權的立場都沒變,變的只是臺灣「婉轉」放棄對日本提出自己的立場,等於也放棄「主權爭議」的存在。從此,只有中國大陸有資格(也有實力)跟日本爭奪「釣魚島」主權,而臺灣已經放棄爭議「釣魚臺」主權的權利。

那麼,如今馬英九和釣教協還有什麼籌碼要求日本繼續對臺灣漁民施捨漁權?答案是:「故技重施」。

馬英九在「保釣50」會上把2012年9月25日蘇澳漁民到釣魚臺海域進行抗爭稱為「釣運史上最光輝的一頁」、臺日簽訂《臺日漁業協議》的莫大助力。高聖惕教授在〈《臺日漁業協議》的真相〉中卻一語道破:「2012年7月3日,在五艘臺灣海巡署艦艇保護下,臺灣籍的『全家福號』漁船進入釣魚島水域,乘員在漁船進入領海時,公開揮舞五星旗,外界將此解讀為『兩岸合作保釣』。美日兩國遂要求臺灣在釣魚島爭端上不得跟大陸合作。馬英九隨即於8月5日……公布『東海和平倡議』。兩天後,外交部長楊進添表示就釣魚島乙事,臺不與陸合作。」美日不願見到兩岸聯手保釣,目的不只是減少中方保釣實力,更重要的是不願見兩岸走向統一。高教授隨即指出:「臺灣在2012年9月25日(按:即馬英九稱讚的那一次)及2013年1月24日兩度派遣海巡署艦艇進入釣魚島海域,儼然跟北京政府合作。」這才是日本願意跟臺灣談漁權的原因,再加上馬英九仰體上(美、日)意,主動放棄爭議釣魚臺主權,於是雙方才突然談成協議。所以,臺日漁業談判的「成功」,是馬英九(吃北京豆腐)一方面擺出兩岸「不約而同」一起保釣的姿態,另一方面又放棄對日方主張主權,才給了日本足夠的誘因對臺灣漁民施捨漁權。

現在馬英九已然在野,無法主動派出海巡船艦去釣魚島與大陸海警船「不期而遇」,他便在新出版的《釣魚臺風雲五十年》(頁21、23、25)裡高調展示象徵兩岸共同保釣的歷史照片。這些照片表面上違反他一貫反對兩岸共同保釣的「官方立場」,但卻一直是他私下對日本施壓的狐假虎威之慣技。

如果馬英九在「保釣50」會上完成對釣教協的「經驗傳授」,也許這就是未來陳美霞動員漁民保釣的方向。由於民進黨當局充其量不阻止漁民去釣魚島海域抗爭,但絕不願派海巡船艦護漁。如此一來,屆時保護臺灣漁民的極有可能就是大陸海警船,而臺灣漁民也應樂於插上大陸五星旗並接受其保護。此時,日本為了離間兩岸,仍有可能再度承諾只要臺灣漁船不進入釣魚臺四周12海里的所謂「日本領海」,日方便容許其捕魚。或許這就是釣教協唯一勝算所在。但是,當「保釣」限縮成「保漁」,臺灣就只能坐等大陸將兩岸統一與釣魚臺主權問題一併解決。正宗「保釣」運動將在島內壽終正寢。

圖1:1996年10月7日,臺北縣議員金介壽與香港保釣人士陳裕南登上釣魚臺,一同在島上豎起兩岸旗幟。(圖片:達志影像/Reuters)
圖2:2012年8月15日,香港保釣船隻啟豐二號成功搶灘釣魚臺,保釣人士於島上揮舞兩岸旗幟。(圖片:達志影像/AP)
圖3:2012年9月16日,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在香港發起反日遊行,遊行隊伍同時出現兩岸旗幟。(圖片:美國之音)

(文章未完,下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