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記者 汪子旭報導〕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推進,中國大陸綠色金融體系加速發展和完善。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下稱《評價方案》)正式實施,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業務正式納入考核業務覆蓋範圍。

根據《評價方案》,綠色金融評價工作將每季度開展一次,評價指標包括定量和定性兩類。其中,定量指標包括綠色金融業務總額占比、綠色金融業務總額份額占比、綠色金融業務總額同比增速、綠色金融業務風險總額占比四項;定性指標包括執行國家及地方綠色金融政策情況、機構綠色金融制度制定及評價實施情況、金融支援綠色產業發展情況三項,分別占30%、40%、30%的權重。

業內認為,這將推動金融機構更好地發展綠色金融,助力國家綠色發展戰略目標實現。在政策引導下,未來大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市場將迎來更大發展空間。下一步,相關部門還將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研究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進一步研究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標準的統一,強化對全國碳市場建設的金融支持,為綠色金融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制度和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