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教育部6月28日公布最新111學年大學考招日程規劃,學測於111年1月21日至23日、分科測驗於7月11日至12日辦理;申請入學6月15日放榜,分發入學8月12日放榜。

教育部108學年實施十二年國教新課綱,連動大學自111學年將實施考試招生新制,期間教育部雖一度規劃考招日程大幅延後,但引發招聯會及大學反彈,因此於3月底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中專題報告後,交付招聯會邀大學考招單位共同議定,招聯會常務委員會同意以6月上旬完成申請入學、7月初分科測驗為基準,教育部6月上旬邀考招相關單位共同確認後,28日公布最新調整定案的111學年大學考招日程規劃。

111學年學科能力測驗預計111年1月21日至23日舉行;繁星推薦招生於3月中旬至3月底進行;申請入學招生於3月下旬報名,3月31日公告通過1階篩選名單,5月19日至6月5日進行2階甄試,6月15日公告分發結果;分科測驗於7月11日至12日辦理,並納入颱風備援延考機制,分發入學於8月12日公告分發結果。

教育部表示,111年3月31日公告申請入學1階篩選名單後,考生可於4月下旬前針對通過1階篩選校系,上傳前5學期課程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於5月中旬前完成傳送所有備審資料;而大學申請入學2階甄試與現行相同,維持3個週末時間,以避免各校系甄試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