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關係學者 澳洲執業律師 吳鈺蓉

其實到今天,我們都分不清,台灣民眾到底什麼時候、哪類人可以接種疫苗?

指揮中心是6月9日公佈公費疫苗1至7類接種對象,6月15日實施。6月22日又宣佈擴大到10類並更新接種順位,將65歲到74歲長者納入第8類,但具原住民身分者可以減10歲;還有19至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高風險疾病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為第9類;50至64歲成人為第10類。

說實在的,到今天(7月12日)為止,台灣自購、美、日捐贈、實際上手上約有700萬劑,如果每人施打一劑,台灣兩千3百50萬人,約可以有近30%的民眾可以施打,但是疫苗施打順序卻是繼「台灣口罩之亂」後,又一擾民的政策。

剛開始有人民擔心有副作用,接種意願不高,接著有「特權疫苗之亂」、「各地區施打政策不同之亂」,再來就是「疫苗殘劑施打之亂」,最後還有「預約施打疫苗之亂」,直到中央用了「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大家才平息了疫苗爭端。不過對如何預約還是傻傻分不清。

至今對10類施打順序仍然是爭諜不休,舉例來說,調查局一線的調查人員至今未施打,而法務部調查局管理階層卻完全施打完畢。再來,本次直接或間接因施打疫苗而引起死亡人數過多,處理病患身故後事的殯葬人員卻沒得施打,反而檢察官、法醫等都打了。還有貨車司機可以施打,而客運司機卻不能施打。反正用常識來判斷的施打順序,中央指揮中心的官爺們怎會不知道哪些人該優先呢?哪些工作職務類別風險性比較高的,哪些比較低?如何確認?疫苗大家都爭相施打,但合法的排序真的是亂成一團,只因問你沒有特權。

以上僅是舉幾個簡單的例子,政府幫全體國民施打疫苗是基本的責任,但是人民最大的疑慮是疫苗為何購買不足?購買不足後的彌補政策到底如何?到底是政府不願購足疫苗,還是買不到疫苗?國產疫苗的背後那一層紗,可以掀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