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足球協會副秘書長 焦佳弘
「一切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都出現兩次:第一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第二次是作為鬧劇出現。」在2016年,因為謝淑薇跟戴資穎的接連發聲,讓2017年的體育改革(?)又或是國民體育法的修法成為了可能,然後,就是我們熟悉的那些風風火火,旋即煙消雲散的過程。
但真的怎麼都沒想到的是,在2021的奧運,又是謝淑薇跟戴姿穎,讓台灣能在點燃一次關於體育環境或是體育行政的討論。但是,戰場一直以來都不是非黑即白,或是永遠都能找到一個魔王來討伐的,經濟艙是問題,但是國民體育法修法後對於運動員主體性的尊重或許會是更深層的問題,延伸下去則是即便小英總統的體育預算倍增了,不是奪牌重點的代表隊們在國家眼中卻依然一天只值五百塊,更深層的是,到底在台灣的體育發展中,國家、協會雨運動員的權利義務關係該如何定位的哲學問題。
又更甚者,在沒有個別的單項協會可以獵巫的此時,黨國體制、官商勾結,這些去脈絡與標籤化的想像彷彿咒語般,只要一拿出來貼上,彷彿那些建立在捐贈與私有化治理,贊助者與運動員之間的關係都不存在,一切的真理只關乎顏色是否正確,至於為什麼小英總統宣示了單項協會全民參與之後,真正的素人參與在面對到行政與協會間夾殺的無力與失落,那些本該被強調卻消失在奪牌計畫中的良善治理,與政策引導的失能,都能夠隱身在「協會就是萬惡」「黨國就是元兇」的失焦指控背後,反正千錯萬錯都是黨國的錯。
獵巫很簡單,但好好把問題梳理清楚才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但在奧運賽事正式起跑之前,我還是對於這次的討論浪潮是相對悲觀的,就如同下面這張照片的時間點,2016年的事件是在奧運前的謝淑薇退賽事件,跟奧運後才爆發的戴姿穎懲處事件,讓當時單項協會問題可以在奧運結束後持續延燒,進而讓小英做出宣示並於同年啟動修法。(但犧牲的也是其實也沒幾個人記得那一屆奧運台灣選手到底表現如何)
但隨著奧運的開幕儀式聖火點起,四年(或是五年)一度的國族主義嘉年華又要熱鬧兩週半,這中間,除非再有來自選手村或是親友的怪聲,最後台灣這屆奧運的成敗,或許我們還是要以獎牌數來說話。
但是,台灣體育界的問題,其實一直都不只是在這些走到了頂尖的選手身上。(好吧,如果連頂尖的選手都沒辦法照顧好也的確是大問題)
至於在這次的奧運之後,台灣社會還有沒有討論體育行政與治理正常化的機會?我不知道,可以想到的是或許至少還能期待一下九月開始的立法院會期至少會有一次的奧運專案報告跟預算審查,但除此之外,可能就是需要更多的運動員的自覺與發聲,畢竟在更多的時候,人真的只能自救,無論是對自己或是對環境的改善都是。
(轉載自焦佳弘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