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加拿大台灣作家 何穎怡
(圖/翻攝自Unsplash圖庫)

前不久,我看到一條新聞,吉他大神Eric Clapton拒絕出席一場音樂會,因為該場音樂會規定只有完全接種者才能參加。Eric Clapton一方面因為打疫苗有不良反應,並不堅持大家要打疫苗,二來,這明顯是一種「隔離」(segregation),以前是黑白要隔離,猶太人要與其他人隔離,現在是完全接種者與未接種者要隔離開來。

這違憲嗎?這道德嗎?

就在昨天,我所在的省份(BC)規定只有完全接種者才能參加室內舉行的比賽,才能進電影院。美國舊金山也在昨日通過唯有完全接種者才可出入公共室內場所。今日,美國聯邦政府更強制所有公務員都接種。民間企業則各有法規。

未來的世界,將一分為二,持有「綠色通行證」「健康護照」「接種QR碼」或者下載認證的完全接種App的人,和以往一樣,有完全的行動自由。

另一類人(不接種者)變成一種「次等階級」,它比社經地位、上下尊卑,甚至種族賤姓的階層限制範圍更大,因為以後大凡封閉空間都不歡迎你入內,你還可能丟飯碗,你與二戰猶太人之差,只差胸口沒有「大衛之星」,因為你沒有接種證明。

理論上,接種與否不是憲法可以箝制的自由。但是面對空前疫情,遠從以色列,到法國、英國、歐盟、加拿大、中國,各式疫苗護照紛紛出籠。

你會說,打過兩劑的人碰到Delta病毒,身上的病毒量並不下沒打疫苗者,只是不得重症、不會住進加護病房而已,不代表他不會傳染。我不打疫苗,死的只是我自己,政府憑什麼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無奈,你擋不住重症,國家醫療體系會因為「很多這樣的你」而崩盤。沒看到嗎?美國這兩天每天的確診人數達十萬以上,有些地方已經開始蓋方艙了。打疫苗是不是該成為一種「公民義務」呢?

因為誰知道Delta之後還有什麼?

(轉載自何穎怡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