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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退場條例通過淘汰辦學不力學店 姍姍來遲呼?迫不得已呼?

■ 本報評論員 吳一昌 在台灣只要想念大學,幾乎人人可以上,但辦學的效果也長期為人詬病,這也是台灣在高等教育改革後產生的效果。一些不具資質的專校,竟然也能升級成大學。行政院會終於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明訂專案輔導學校應於公告之日起算3年內改善,如未改善,主管機關應令停止全部招生,並於停止全部招生的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其主要目的為維護學生受教品質,並積極因應國內少子女化趨勢之挑戰,私立大專校院得有效利用現有資源,重新定位校務發展目標,思考校務經營之轉型,透過改制、設立其他教育階段學校或調整現行營運模式,發揮專屬自己辦學專長,發展多元之面向。對於辦學績效不佳之私立大專校院,則加強監督管控機制,包括:校產強制信託、增加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學校法人)公益董事及監察人、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不得支薪專任、財務監督機制、限期完成退場程序等措施;並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使退場學校學生得於原學校畢業。另設置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以協助學校解決無法立即籌措足夠資金之困境,順利轉型或退場;並強化學校轉型或退場後原有校產之監督機制,以確保其維持公共性。為落實上開政策目標。蘇貞昌也表示,面對學校退場,必須秉持保障學生受教權、學校教職員工作權、校產後續處置等三原則。教育部表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規模新台幣50億元,目前約有十幾間預警的大專校院。「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蘇貞昌表示,受少子女化影響,部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因生源供需失調,可預期未來10年內將有許多私校將面臨財務等困難。這項修正案是為了使辦學困難的學校,包括高中及大學,順利退場。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目前被教育部列為預警學校有卅多間高中職和十幾所大專校院,約逾四十間私校。根據草案規定,一校合格教師比率未達五成、近一學期維護學生受教權檢核不通過,且近一年逾五成系所師資質量不符規定,列入預警。財務惡化到不能清償,遭政府要求限期改善,但隔年上述教學品質門檻也未達標,以及積欠薪資、嚴重違反私校相關法規者,就列入專輔。另一個重點,還將辦理學生安置、協助教職員工轉職,並發放教職員工退休、資遣、離職慰助金;設置退場基金,用於補助學生補救教學、住宿及交通等費用,以及墊付教職員工薪資、保險等費用;學校停辦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歸屬地方政府、或捐贈退場基金、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以增進賸餘財產運用的效益,強化校產公共性。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被問到退場基金規模、有多少學校可能退場時表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規模50億元,先前已編列25億元,待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其餘25億元才會到位。行政院會通過的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補助學生補救教學、住宿及交通等費用,以及墊付教職員工薪資、保險等費用。草案明定預警學校及專案輔導學校指標,包含財務、教學品質等,由主管機關公開專案輔導學校名單。主管機關加派專任教職員擔任董事、社會公正人士擔任監察人,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治理。草案規定,專案輔導學校應於公告日起算3年內改善,逾期未獲免除,主管機關應令停止全部招生,至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為因應法案的推動,希望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早日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