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慣犯假賠償真脫產 受害者批酒駕致死改殺人罪2年未果
〔本報綜合報導〕酒駕慣犯黃子洋2021年底酒後開車衝撞林家釀1死3傷案,一審法官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黃子洋7年10月,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4日開庭審理,受害林姓男子控訴黃男家人花大錢請律師,想把承諾賠償的透天厝討回去,毫無賠償誠意。2021年12月26日晚間,林男一家4口跨越愛河旁的路口,黃男酒後駕駛著BMW,以時速93公里撞上林姓一家4口,范姓妻子當場傷重不治,林男則全身多處骨折,15歲大女兒全口牙被撞斷、雙腿骨折,14歲小女兒也重傷,而黃男酒測值高達1.24毫克。黃男過去曾有2次酒駕肇事紀錄,2022年2月15日一審時黃男曾在法庭上下跪磕頭,並用多種說法強調自己是堅持不酒駕的人。黃男強調自己名下有一房產權狀,願意出讓房產彌補林男一家的損失,盼能夠與林家「和解」。高雄地方法院2022年7月1日,宣判一審依酒駕致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7年10月,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民事部分,判黃男須賠3549萬餘元。高雄高分院4日召開二審審理庭,林男開庭前接受媒體聯訪痛批,黃子洋雖在一審刑事審理期間同意拿出名下房子賠償,但其實不僅不夠賠,其家人還花大錢請律師透過借名登記、租金債權認定、取消贈與等手段提告林家父女3人,要把房子討回去。林男表示,希望法官能改以殺人罪論處,也建議政府修法,只要酒駕致死均改以殺人罪量刑,盼「酒駕零容忍」並非只是口號。法官開庭審理時,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建議從重判處黃子洋有期徒刑15年,合議庭訂於2月8日上午宣判。林男表示,當時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推動2年要修法把酒駕致死改成殺人罪,至今卻仍未通過;總統蔡英文因此修法加重酒駕罰款,但這些罰款全入國庫,他怒喊,社會大眾到底要「酒駕零容忍多久?」在自由民主的國家裡,這樣的立法精神到底要怎樣才能保護一般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