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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山論見】陳玉珍赴廈門磋商金酒解禁 大陸官員:文件備齊沒有不准的理由

■ 映丞 金門高粱酒遭中國大陸禁止輸入,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前往廈門與陸方磋商,13日透過新聞稿表示,雙方現場商談氣氛良好,彼此都有表達善意,有關金酒輸陸的問題,大陸方面涉台官員認為應是文件問題,只要補件齊備「沒有不准的理由」。針對小三通議題,陳玉珍也表示,雙方都認為小三通應儘速開通。陳玉珍日前與大陸相關各級單位官員連續開了數場會議,雙方分別就金酒輸陸、小三通復航所涉及人員、航道安全、口岸管理、隔離便民措施以及降低篩檢費用進行溝通及交換意見,此行會談的結果會帶回台灣找相關部會包括陸委會、經濟部、財政部、衛福部等單位再行溝通。針對金酒與其他台灣製品無法輸陸問題,陳玉珍向對岸指出,疫情三年下來,兩岸人民生活都很不容易,尤其是金門與廈門人民之間的情感,金門高粱酒無法輸陸,將對金門的經濟傷害很大,希望大陸方面能用專案辦理的方式,特別關心金酒輸陸的問題;大陸官員則表示,金門馬祖本來就與大陸互動較多,他們認為只要文件補件齊備,沒有不准的理由,也沒有刁難的問題。針對小三通議題,雙方均認為小三通應儘速開通,但由於大陸境外隔離天數目前還是「5+3」,若開放小三通仍維持這樣的隔離方案,將不利於兩邊人員進出往來,陳玉珍建議,可把金門當成兩岸「中間隔離點」,在金門完成隔離,透過「小三通」返回廈門,完成基本核酸檢測確認健康,之後無需再隔離,台商可各自前往其他省市。

台鐵司機「驗毒陽性」二次複驗竟隔2周 王國材要求檢討

〔本報綜合報導〕一名台鐵司機員今年6月體檢驗出毒品陽性反應,他辯稱是吃感冒藥引起,二次複驗呈現陰性,不過有立委質疑,吸毒檢測1到7天內可查出來,司機員2週後才複驗,間隔是否太長?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承諾,要求台鐵2週內檢討。肩負列車乘客生命的台鐵司機員竟被驗出有毒品反應。台鐵一名陳姓司機員今年6月14日在航醫中心進行例行性尿液檢查,6月21日報告發現為陽性反應,台鐵局停止該司機員乘務,並安排在6月28日再次檢驗,7月1日報告為陰性,據當事人說明是吃感冒藥引起,該司機員已調內勤,6月迄今未再上線開車。立委李昆澤指出,台鐵10月每天搭乘旅客達49萬人次,這麼多人搭的重要交通工具,安全應採最嚴格和最高規格,卻看到台鐵司機員傳出有毒檢未過;毒品檢測1天到7天內可檢查出來,平均是3天到5天,但台鐵初驗和複驗卻相隔2周,相關檢測機制要檢討,否則民眾無法相信司機員開車是安全的狀態。對此,台鐵局長杜微表示,台鐵規定駕駛員每年體檢1次其中包含毒品檢測,且每1季都會再抽測,每位司機員都會被抽驗到,依目前的標準作業程序,是複驗陽性才會提報給交通部、警政單位。王國材則坦言,初驗和複驗相隔2週有點太長沒有說服力,已經和台鐵討論。雖然過去SOP如此,但複驗時間太久,會請台鐵檢討在2週內交出報告。

國營事業電子舞弊逾百人涉案 檢廉再帶回8名考生坦承作弊

〔本報綜合報導〕高雄地檢署偵辦國營事業電子舞弊案,初估舞弊集團5年來共助101人作弊,不法獲利上億;檢調呼籲相關人士自首,但目前僅有20名舞弊考生投案,檢廉單位10月31日再直搗中油、台電、中鋼等公司帶回8名舞弊考生,全部坦承作弊。高雄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中油、中鋼、台電等國營事業有考生舞弊,雄檢檢肅黑金專組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並在去年10月12日、11月1日及今年1月4日陸續指揮專案小組前往涉案人士住處等地搜索,一舉破獲電子舞弊集團,進而查出集團5年來共助101人作弊,不法獲利上億。檢調指出,以40歲主嫌吳岱霖為首的舞弊集團要求有意舞弊的考生須先支付2萬元購買包含手機、耳機及訊號放大器等舞弊設備,錄取後再支付120萬至150萬元,並由集團聘請解題學生在筆試當天當場解題,再播報答案到考生耳機舞弊,自2016年起已介入至少10次國營事業考試。檢廉單位先前曾公布希望舞弊考生自首,但至今仍沒主動自首者;辦案人員經持續清查,10月31日直搗中油、台電、中鋼等國營事業,共帶回8名涉嫌舞弊考生,其中在中油上班的有5人、台電2人、中鋼1人,8人初步坦承舞弊,將持續清查其他涉案考生。

台灣:一個「行人的地獄」

■全文由台北時報Taipei Times 記者 Han Cheung 採訪報導 安全倡議者認為,與其取締不守規矩的駕駛,國家必須使其交通基礎建設,更加地以人為本,並鼓勵行人以及自行車騎士捍衛他們的權利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The Japan-Taiwan Exchange Association)在2021年發佈給居台日僑的道路安全指引中,清楚闡明這件事。「台灣的駕駛傾向於優先考量車輛而非行人。請留意他們的駕駛禮節時常不如日本。跨越行人穿越道時,即便是綠燈,也要隨時留意車輛。注意搶越行人面前的轉彎車輛。即便走在人行道上,也要小心摩托車。」在上個月廣為分享的關鍵評論網文章裡,日本留學生小松俊(Shun Komatsu)引用了這些建議,他稱讚台灣的一切,除了交通。「在我居留台灣的兩年時間內,我幾乎被撞了好幾次。因為缺乏人行道,我試著走在道路邊緣,但是我時常因閃避違停車輛,而走到車道正中間。當駕駛看到我的時候,他們對我按喇叭,然後加速超越我。」小松俊寫。該則文章引起廣大迴響,以「這是台灣的國際恥辱」作評論,所有住在這裡的人,都曾在某個點上,認同一個熱門的臉書粉絲專頁,所精準地寫出的名稱,「台灣是個行人地獄」。該專頁在兩個禮拜前爆紅,創辦人楊先生發佈了建議改善尖角路口行人穿越道位置的示意圖貼文。交通倡議團體一直呼籲更加以人為本的城市設計,優先考量行人的舒適與安全,而非駕駛的便利,但是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感嘆,政府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堅持以車為中心的規劃原則。「他們還是像開發中國家在思考,道路通常是為了汽車與貨車的經濟價值與產出而設計,」林說。根據交通部的資料,今年前五個月,150個行人死於30日內之交通事故,有7128人受傷。令人震驚的是,完全沒有改善。每年的行人死亡數在過去十年內,幾乎持平,從2011年的429人到2019年的高點458人再到去年的410人。受傷人數也攀升,從2011年的13787人到去年的15589人。去年的數字稍低於2020年,預估是受COVID-19禁令影響。大概有一半的事故發生在路口。楊經常指出荷蘭作為人本城市設計典範,該國超越1700萬人口,去年只有43名行人死亡。一月時,台灣的政府誓言要打擊不停讓行人的車輛,並修正了罰款上限從3600新台幣至6000新台幣,近期生效。「我們需要優先改善基礎建設以及教育,」他說。「如果我們所做的只是懲罰違規者,道路會變成監獄或者刑場,駕駛人依然不知道他們做錯了什麼。」*駕駛規則如果你覺得台北很糟糕,一則自由時報(台北時報的姐妹報)的報導表示,首都的駕駛通常是全國最有禮貌的。去年,楊頻繁發文,展示其他國家以行人為導向的城市規劃典範,同時也批評台灣的現狀。多數留言都表示支持,追蹤者也分享了他們的個人經驗以及關於危險交通遭遇的影片,也有來自汽車本位思考者的批評與攻擊,特別是在他的專頁被廣為分享之後。當然,有一些人認為「這就是台灣」,「那些不喜歡的可以離開」,在今年早些時候,針對居住高雄的波蘭記者(Tomasz Sniedziewski)的推特貼文,就顯示了這一點,他在推特上,發表了機車不只是行駛在人行道上,還對著行人鳴放喇叭要其閃避讓路。六月的時候,交通部長說,台灣有超過800萬的汽車,以及1400萬的機車。過去十年,機車數量事實上逐漸降低,擁有私家車的人數卻正在上升。楊說,當他搬到澳洲居住時,他注意到台灣人缺乏行人意識,他很訝異車輛在路口會暫停讓他優先通行。他說,「在台灣人的記憶裡,從小,就是『車永不讓人』」,而且,他還表示,他們被成年人教育,是行人走在路上時,有義務要注意自身安全。「所以,自然地,我們沒有任何行人路權的意識。」林同意,他表示,社會大眾也總預設駕駛擁有較高的社會階級,因此他們自然地應該擁有道路的主導權。他問,「即使汽車擁有更大的力量,在一個文明的社會中,難道不應該是強勢的一方,應該注意以及保護弱勢的一方嗎?」林表示,行人優先並不代表反汽車。事實上,他的協會裡,有很多成員是機動車輛愛好者。「所有人都有權力選擇他們運輸的方式,但那就是為什麼安全如此重要,所以所有人的選擇都該被支持」,他說。*更好的基礎建設要改變現狀,唯一的方法,就是施壓政府徹底翻新道路基礎建設。林說,沿著建築外側路緣,應該建造人行道。改善行人穿越道在路口的位置,也非常關鍵。「多數的路口,都被建造成不考慮駕駛轉向的死角」,林說。「如果你沒有正確的基礎建設,再多的公眾教育與警力都無用。」楊更執意地說,一個以人為本的城市,應該讓行人、自行車騎士與大眾運輸使用者感到方便且安全,人們只會有很少的駕駛動機。然後車輛就會減少,跟著減緩塞車以及交通事故的數字。「不是人們愛騎機車……是因為他們缺乏更好的選擇。」楊在一則貼文裡寫道。雖然台北以不斷擴張的捷運系統以及絕佳的自行車共享系統,令非駕駛者感到方便,但只要台北依然無法使步行者感到安全,事情便不會有太大的改變。林說,捷運帶來的一個負面影響,就是它造成附近的房價上漲,將不那麼富有的族群,排擠於站點附近之外,迫使他們開車通勤。另外一個問題是工業園區,很多員工甚至從另外一個城市通勤到工作地點,像內湖這樣地區的大眾運輸一定要改善。*發聲最後,台灣需要更多行人站起來捍衛他們的權利。林說,人們必須能夠放心地,向地方當局舉報在人行道上反覆出現的違規行為,還有危險的情況。「有時候,人們對於捍衛自己的權利,感到很不舒服,但我們需要勇敢。」我們是一個已開發的國家,而這些是我們應得的權利」,林說。楊寫道,需要更大的聲浪與行動,達成有意義的改變。「當你穿越道路時,停止暫停腳步讓車輛先過。別再擔心行人可能會影響車流。隨時準備好報警,並且站穩行人的立場……只有當多數行人都這樣做的時候,駕駛們才會終於認知到,他們習慣性的行為,有多危險。」(轉載自臉書粉專/台灣是個行人地獄)

西拉雅族正名案 憲法法庭判《原住民身分法》3年內應修法

〔本報綜合報導〕台南市西拉雅族爭取登記列入台灣原住民,卻遭行政院原民會以不符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款規定為由駁回,台南市府與西拉雅族人7年多來爭取正名,憲法法庭10月28日判決原住民身分法相關條文與憲法第22條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保障原住民族文化等意旨有違,應於3年內修法或另定特別法。台南縣政府(改制前)於民國98年間頒布作業要點,受理平地原住民登記。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文表示,原民法第2條所稱原住民,僅限台灣省政府於45、46、48、52年間申請登記有案者,若於政府准予登記期間,未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登記為平地原住民,即不得依原民法規定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原民會認為,台南縣有關平地原住民登記作業要點牴觸原民會函文對原民法的解釋令,當然無效。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萬淑娟等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萬淑娟等人敗訴,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發回,北高行更一審認為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聲請人認為,「政府核准登記期間」與原住民本質並無直接關聯,同屬平埔族的原住民,因有無在政府開放4次登記的期間內辦理申請登記,而變成不同的族群的怪異現象,因此,原民法第2條第2項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台南市西拉雅族可望在修法後正式登記恢復原住民身分,成為台灣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