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再闖禍,管理辦法應立即修改
■ 本刊特別報導 (圖/翻攝自Unsplash圖庫) 8月中旬,台東市中華大橋一名重機騎士自撞安全島身亡,重機在300公尺外人行道被發現,警方研判因高速撞擊後噴滑;8月26日上午,新北市北宜公路一名重機騎士疑似過彎失控,接連撞上對向兩輛水泥預拌車,當場遭到輾斃。短短半個月內兩起重機騎士死亡事故,頻率之高,顯示重機騎士用路安全問題已極需要受到關注。台灣隨著民國 96 年與 101 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兩度修法,汽缸總排氣量逾 250 立方公分之大型重型機車,目前已可行駛於包含國道三甲在內的快速公路,但仍不能行駛於高速公路。重機騎士要求開放行駛高速公路的聲浪仍持續湧現,但愈來愈頻繁發生的重機騎士交通事故,用路環境與用路人的駕駛觀念或許應最先受到檢視。汽車是「鐵包肉」,而機車是「肉包鐵」,機車包覆性較汽車明顯不足,一旦發生擦撞傷害、交通事故易造成嚴重傷亡,危險性遠高於汽車。其中,在重型機車與普通機車方面,臺北市交警大隊曾統計107年度機車事故,發現每萬輛事故率大重機為249.2件、其他機車(普重機+輕機)為245.4件,肇事率雖然相近,但死亡率大重機卻大幅上升,每萬輛死亡率大重機為2.73人、其他機車為0.33人,「大重機事故死亡率是普通機車8倍之高」。警方認為,大重機操控性能及車身結構均較普通機車優良,但死亡率異常飆高,關鍵因素即為行駛「速度」。交警分析106至107年大重機事故特性發現,大重機騎士死傷年齡層以30-39歲占27.9%最高,性別以男性占97.4%最高,易肇事路段為市民高架道、竹子湖路、民權東路6段、環東大道等,多發生於市郊及高架道路,主要肇事原因則為「未依規定讓車」、「轉彎/向不當」、「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失控」等。警政署去年統計,近5年機車肇事件數占交通事故總件數均超過5成,且去年54.26%創下歷年新高,其中A1類(指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機車駕駛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1100人,較前年增加219人(+24.86%),占道路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1849人的59.49%。綜觀近5年各種機車駕駛人致死率(死亡人數/死傷人數),「大型重型機車」致死率平均為「普通重型機車」的5.6倍,為「輕型機車」的4倍。高工局曾做過一份研究指出,台灣用路環境應優先執行改善部分,包括提高標線/字之抗滑性能、不在彎道或轉彎處使用標字、定期檢查道路表面是否有裂縫、坑洞、清理路面油漬或碎石,以及增加鋼板伸縮縫表面的摩擦力、避免在彎道前及車輛轉彎處設置鋼板伸縮縫、避免將伸縮縫設置與行車方向交角小於 45 度、強風頻繁路段加密設置標誌等,以減少機車事故之發生。在交通執法方面,除用路人本身騎乘大重機時務必提高警覺、依速限行駛、穿戴保護自身安全,警方也應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蛇行、惡意逼車」、「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重大交通違規加強取締,並透過區間測速科技執法,遏止超速危險駕駛,以降低重機交通事故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