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再延一年 挨批議而不決 決而不行
〔本報綜合報導〕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2日宣布,將向行政院報請延任一年。促轉會於2018年5月31日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授權成立,屬任期2年的任務型機關,必要時經行政院長同意可延任,每次延任以一年為限。促轉會去年已延任一次,今年任務即將在5月終止,促轉會於4月7日內部決議後,將依據促轉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向行政院報請延任一年。民進黨立委鄭運鵬16日進行施政總質詢時,詢問蘇貞昌是否考慮延期促轉會?蘇表示,幾十年的威權統治不可能在2、3年內處理完,並向促轉會主委楊翠及相關人員致謝,認為他們忍辱負重走到今天,並坦言自己支持促轉會延期,強調延期能讓促轉會任務更充實。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追求轉型正義是台灣社會的共識,但手段本身必須正當,不可長期處於脫法狀態,成為政黨的提款機。行政院長若一而再、再而三讓促轉會予取予求,美其名是尊重獨立機關,實際上卻是行政院長濫權,創造一個破壞體制的『追求正義』機關。國民黨立委鄭麗文也痛批,促轉會2年任期是蔡政府所立,延1年已經很不得了,當初主委親口允諾不會再延,現在竟然又要延期,可見促轉會用途僅是民進黨「轉型正義」的樣板,信用掃地「連小混混都不如」;鄭更直言,主委擔任大學教授薪水應也夠用,難道是貪圖一個月19萬的薪水?呼籲民進黨不該拿納稅人血汗錢養這些尸位素餐的人。對於質疑促轉會一延再延的批評聲浪,楊翠強調「我們不會變成萬年促轉會」,條例的立法有其時空背景,要持續推動轉型正義有修正必要,因此促轉會接下來將落實「貫徹究責」、「協力共進」、「深化法制」,延任這一年會歸納專責機關工作內容,讓轉型正義工作嫁接至政府各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