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21 年 5 月

大陸「五一」旅遊出行2.3億人次、收入1132.3億元人民幣

〔本報特約記者 倪浩 董銘報導〕在出行人次以及消費反彈共同作用下,中國大陸迎來火熱的「五一」黃金周。根據文化和旅遊部5日發佈的資料,2021年「五一」假期,大陸旅遊出遊2.3億人次,同比增長119.7%,按可比口徑恢復至疫前同期的103.2%;實現旅遊收入1132.3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38.1%,按可比口徑恢復至疫前同期的77.0%。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副院長趙萍5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出行人次最多、旅遊最火、消費強勢回暖成為今年「五一」假期的最大特點。近年來,在國民經濟三駕馬車中,消費一直扮演第一拉動力的角色,對於國民經濟增長貢獻率超五成。但因為疫情影響,消費受到抑制,進而影響國民經濟整體表現。所以,消費強勢回暖對大陸2021年以及未來經濟持續恢復起到關鍵的作用。趙萍表示,「五一」消費「報復式增長」有消費需求被長期壓制後突然爆發的短期因素,但長期看,消費還將穩健持續回暖,「消費人群對未來經濟預期比較樂觀,對大陸經濟高品質發展的信心,支撐著消費持續從疫情衝擊中恢復」。

首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在海南隆重舉行

〔本報特約記者 于佳欣報導〕「久久不見久久見」。又見海南,又一中國主場的國際經貿盛會。5月7日至10日,首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以下簡稱:消博會)在海南海口盛裝綻放,迎八方賓朋,覽全球萬物。消博會是亞太地區最大的消費精品盛宴,吸引了來自69個國家和地區、國內外共超2500個品牌。會展中心內,椰風海韻的海南元素與國際尖貨交相輝映、相得益彰。8萬平方米展覽面積中,國際展區占75%,外資企業和外資品牌占大頭,中國大市場點燃了國際參展商的熱情。把最好的產品帶到海南來——這幾乎是所有參展企業的想法,也凸顯出大陸消費升級的勢頭和潛力。去年以來,海南自貿港改革開放步伐蹄疾步穩:「一負三正」零關稅清單中的原輔料、交通工具及遊艇、生產設備三張清單出台實施;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迅速落地;為海南「量身打造」的22條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正式發佈……「通過舉辦消博會,將進一步發揮海南自由貿易港的自由便利化政策優勢,有力促進高端商品、資金、人才等資源集聚,將有力推動海南會展、現代物流、商貿、流通、設計等現代服務業發展。」海南省商務廳副廳長榮延松說。「消博會既為各國消費精品進入中國市場提供展示交易機會,也為中國各地和各國消費精品銷往國際市場創造商機,有助於推動消費市場供給側改革,進一步增加優質供給,促進國內消費轉型升級。」海南省常務副省長沈丹陽說。

美中對抗將危及亞洲世紀

■ 轉載自祖國雜誌第60期/花俊雄(旅美知名政論家) 美國《外交》雜誌 (Foreign Affairs) 最新一期(7月/ 8月)刊發了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大作:[瀕臨險境的亞洲世紀:美中對抗的危險] (The Endangered Asian Century: America,China, and the Perils of Confrontation ),在回顧中美關係對亞洲發展影響的基礎上,對中美關係的前景以及中美關係對亞洲的影響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亞洲:美國治下和平 vs. 中美共治 文章開宗明義指出,「亞洲之所以繁榮,是因為二戰結束以來一直維持著的『美國治下的和平(Pax

員警空白支票般的臨檢侵害人民的法益

■ 國際關係學者 澳洲執業律師 吳鈺蓉 中壢女音樂老師被員警隨機臨檢,因為維護自身的權益拒絕員警盤查事件這幾天鬧得沸沸揚揚。員警辦案出生入死,非常人所能理解,但臨檢的方法是否合乎人民的期待,還有待商榷。臨檢是國家授予執法人員的任務,但臨檢不能向空白支票一樣毫無節制,無限上綱,任意侵害人民的法益。法益是指法律上所保護的重要利益,而保護這些利益,是為了要讓人可以生存與生活,或是維護國家、社會的秩序,進一步幫助人們生存與生活。法益只限於法律明文規定,或者透過司法解釋所承認的利益。透過大法官解釋,所謂臨檢是員警勤務的一種,常見的是路邊的「酒駕臨檢」,員警通常會攔車(短暫留置),並叫受臨檢人出示證件。影響人民基本權甚钜,所以535解釋表示「臨檢自屬員警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幹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钜,應恪遵法治國家員警執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535解釋之後,2003年增訂「員警職權行使法」,更為明確規範「臨檢」的相關事項,以符法治國下法律保留的要求。員警就算有了法源依據,也不能隨意臨檢,也就是不能不附正當理由,只憑個人喜好隨意臨檢。535解釋文指出「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這邊的「相當理由」,如何解釋恐有疑問,學說上多認為這邊的「相當理由」應指的是刑事訴訟法上的「合理懷疑」,也就是員警必須因為一定客觀的事實推測他有可能從事犯罪行為的跡象。根據535解釋文,臨檢需符下列程式(1)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2)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3)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4)其因發現違法事實,應依法定程式處理者外,身分一經查明,即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縱觀上述,員警臨檢最大的依據,一定要從時間、對象、地點上的限制來判斷其臨檢的合理性,不能依員警自身的喜好厭惡而隨意行之。若沒有臨檢的合理性,一般人民為避免自身的法益被侵害得予以拒絕,方為正確之道。事件中音樂老師主張公民的權益,應是值得推崇的,也給人民上了一堂法治課。反倒是執法的員警,是否應針對現行員警職權行使法實施以及員警人權素養進行全面教育,全面端正歪風。少數觀念不正確的員警破壞員警執法的素質,難道警政單位還能置之不理嗎? 希望本次事件是單一事件,隨事件的曝光能給社會上一堂法治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