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山論見】麟洋配代言悠遊卡誰是誰非? 圖近利耽誤運動員前途不值得
■ 映丞 甫取得奧運羽毛球男雙金牌,王齊麟、李洋近日因代言悠遊卡,鬧得沸沸揚揚。王、李兩位選手是土銀員工,有公務員身分,受限法規無法私接代言,不過現在被爆出,麟洋經紀人吳宜倫以抽成方式談好悠遊卡代言,但土銀高層看報紙才知道,外界擔心,麟洋配恐因違法被迫離隊,經紀人吳宜倫強調,銓敘部有公文下來,允許單次授權,沒有違法。但土銀態度強硬,諷刺的說,相關法令專業,不是經紀人或律師可以決定,希望經紀人不要誤判形勢!不只財政部、銓敘部正積極商討如何為麟洋代言解套,另一方面多數立委也同意本屆會期一開議,就會進行相關的修法,把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的相關規定優先修改,但等不及修法,目前麟洋經紀人為麟洋所接下的月臺、代言活動一件又一件,形同在灰色地帶先「擦邊球」;再說,麟洋的經紀人吳宜倫,本身也是土銀球員的媽媽,因此對於土銀正式球員受到公務人員法的限制,不能任意接代言的規定,不可能不清楚,如今卻在銓敘部還沒有正式開門的情況之下,對於外面邀約麟洋的代言悉數承接,等於是讓國營銀行土銀收爛攤子。這樣不只造成相關部門的困擾,恐將造成無法收拾的後果。據瞭解,打從一開始麟洋有意接台酒代言,土銀就已有警覺接下來外面的廣告邀約代言可能不斷,因此已多次由土地銀行訓練所、人事處等相關單位出面提醒兩位選手公務人員服務法的規定。事實上,土銀從各種消息管道,也有接到不少對於麟洋接代言的黑函,全部都是衝著他們的公務員身份而來,但由於麟洋奪牌之後人氣高,土銀也不敢冒然出重手處理,對於事情如今的演變,土銀內部深感無奈,因為他們對口提醒的是麟洋兩位行員,但在外接活動邀約的是經紀人,經紀人本身不是公務員或土銀的行員,一個公有行庫所支持的運動員,怎會冒出一個經紀人?實在匪夷所思,不論是政府機關或是土銀,也都無法約束經紀人的行為,但受害的、違法的卻是有行員及公務員身份的麟洋。選手在運動場上優異的表現是我們共同引以為傲的,但別忘了,一個運動員的運動生涯須由更多的資源來支持,別忘本。相關單位已在極力為其解套,別因近利而造成了大家的觀感不佳,那運動家的精神就蕩然無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