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經發局長朱松偉索賄現金、連威而鋼都要 懲戒法院判撤職、停用3年
(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本報綜合報導〕桃園市府前經發局長朱松偉任職期間,多次主動索賄現金、重機、禮券、五星級飯店住宿等,甚至還要廠商提供「原廠的威而剛」,連檢調都批評他如地痞流氓,吃相難看。桃園地院一審判刑13年。懲戒法院3日判決朱松偉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朱松偉為台大土木工程博士畢業,2007年擔任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主秘、2014年桃園市長鄭文燦首任任期時被邀請進桃園市政府團隊擔任參議,2015年擔任桃園航空城公司總經理,2016年接任經發局長,但2018年選後借調期滿就未續任。檢調指出,朱松偉於2016年6月9日至2018年12月25日任職桃園市政府經發局長期間,向多間公司、團體索賄。其中朱在「桃園市自動駕駛系統試運計畫」向得標廠商全徽道安公司總經理孫瑀開口稱「需要現金打點議員」,孫怕被刁難直接送20萬現金給朱,還8度替朱支付飯店費;朱另在「虎頭山智慧車輛」採購案時,傳大型重機截圖給廠商說「我想這台上下班」,被婉拒後還改傳較便宜的版本,但仍被拒絕。檢調也查出,朱還要求廠商私下支付五星級飯店住宿費用,也常向朋友借餐廳收據,讓他以宴請地方人士的名義核銷,詐領局長特別費12萬元,其中五星級飯店竟是以公務出差名義私下帶小三住宿,甚至向業者索討威而剛10盒,廠商送來「台版」威而剛後竟遭他打槍,指定要「原廠的」。桃院審理時,朱松偉雖坦承有收受財物、利益,但他辯稱是與廠商交情良好,代買物品、代訂房間,只是一時還沒付錢沒有要對方贈與,但桃院認為朱索求財物時間大多在採購案執行中,或是在補助案、申請許可證變更案之際,時機巧妙,且朱博士畢業、曾任政府要職,不可能不知和廠商金錢往來,基於敏感時刻應停止,不採信他的辯詞。桃園地院去年12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朱松偉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5年。案件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監察院於2020年6月間通過彈劾朱松偉,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朱松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