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豐指台版晶片法「沒做到位」 經長:再與財政部討論
〔本報綜合報導〕針對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提出「台版晶片法案」是「政府該做但沒做到位」,建議應擴大適用範圍,不應侷限於半導體產業。經濟部長王美花11月30日受訪時表示,這部分涉及到國家經濟發展及財政政策,將會與財政部來討論。對於有「台版晶片法案」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修法,林伯豐11月30日出席三三會例會前受訪時,肯定政府提出此修法是好事,但他也表示這是「政府該做但沒做到位」的。林伯豐也建議政府應擴大適用範圍,不應只適用於半導體產業。他提出3大建議,包括積極推動產創條例10之2修法並擴大適用範圍、協助大學成立半導體學院,以及帶動中小企業進入半導體產業生態系。對此,王美花解釋,《產業創新條例》第10之2條、第72條草案,針對國際重要關鍵地位的公司,提供研發費用支出投抵及先進製程設備的投抵,促進台灣在國際上重要的供應鏈。另對於林伯豐的建議,是否將擴大其他人才的適用條件,王美花說,這部分涉及整體國家政策、經濟發展與財政政策,她會再了解、聽取大家的意見,並會再找財政部討論。此外,是否有資源協助推動成立半導體學院,王美花表示,事實上,現在有6所大學有半導體學院,後續相關人才是否需要擴充,就再視發展狀況,隨時滾動式檢討。